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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部
承担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等工作。
组织: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决议要求,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制定和落实相关措施。
2.对党建和干部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建议和改革措施,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撤销工作。负责校党委会、纪委会等换届选举中的有关组织工作。
4.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内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指导和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全校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内评优评先等工作,做好党员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5.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和检查发展党员工作。
6.负责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及管理、党内统计等工作。
7.协助上级党委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相关工作。
8.制定并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在党委领导下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处级领导干部选拔、培养、考察、考核、监督和管理。抓好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和科级干部队伍建设。
9.负责干部推荐外派、干部退休和职级审定等工作。负责有关党员、干部的政治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0.牵头负责学校综合考核工作。
11.负责机关党委及党委党校的日常工作。
12.负责乡村振兴帮扶的统筹协调,抓好驻村工作队队员的管理。
13.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党委教师工作部):
1.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培育考核工作。
2.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请销假等劳动纪律工作。
3.负责校内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
4.负责学校人事、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
5.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的补充。
6.负责各类人才工程的推荐、遴选、培养和考核工作。
7.负责师资规划、培训和师德考核工作。
8.负责全校兼职、外聘教师的聘任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工作。
10.负责制定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选派国内外研修人员,并实施管理与考核。
11.负责各类人才工程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校内人员聘任、劳动合同及各类人员的用工管理。
13.负责教职工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工作。
14.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及抚恤工作。
15.负责人事信息和师资信息的管理及统计上报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