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师外出培训流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25 点击数: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师外出培训流程,现将有关流程通知如下:

、培训审核材料提交工作流程

1.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在选定培训项目后,社会实践类教师提交《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社会实践申请表》(附件1)和培训通知,师资培训类教师提交《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专业发展培训申请表》(附件2)和培训通知,经教研室、系部签字同意后,交至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去培训。

2.培训中保存好相应的培训资料(ppt、照片等)和票据。

3.按学院要求如期完成师资培训的教师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3)。按学院要求如期完成社会实践的教师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考核表》(附件4)和《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师社会实践工作日志》(附件5)。

4.培训资料填写完成后一式两份均交至本人所在系部审核,系部兼职教师发展人员(建工系:梁斌珺;机电系:冯新刚;经管系:郑延智;信息系:魏炳辉;人文系:严深浪)审核通过后发放报销审批单(附件6),教师凭单据和票据至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办公室审核后到财务办公室进行报销。

5.电子材料按相应格式命名发至本系部兼职教师发展人员OA,文档命名按 [课程培训类型]+培训时间+培训主题+院系+名字,例如:[课程培训]20190323-0324用产品思维设计课程—经济管理系xxx。

二、培训后分享工作流程

1.教师在完成材料提交工作后,按学院培训工作规定,应对培训成果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分享。

2.除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办公室主动安排培训人员在学院层面进行分享的培训项目【教师在收到安排通知后,填写培训模板(附件7),以便于制作海报】。其他培训项目由系部兼职教师发展人员安排在教研室或本系部内进行分享,具体安排系部兼职教师发展中心人员会依据培训流程进行。

3.讲座结束后,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办公室组织的院本讲座教师将讲座的PPT发至张慧敏OA,系部兼职人员组织的系部分享或教研室分享教师将讲座的PPT发至本系兼职教师发展人员。分享相应学分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理工应发〔2017〕75号)认定。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25日



附: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师外出培训流程图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师外出培训流程

赣南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电话:0797-8312630  邮编: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