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教师培训工作材料提交及 经费核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03 点击数:

各系(部)、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暑期教师培训工作学分申请及经费核报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培训过程中的关键性学习资料。

2.请列入学院暑期培训工作计划并按学院要求如期完成课程培训的教师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并作为学分申请的支撑材料上传至教师发展平台。

列入学院暑期培训工作计划并按学院要求如期完成工程实训的教师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考核表》(附件2)和《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师社会实践工作日志》(附件3)交所在系部审核。纸制材料交人发办备案保存,电子材料(日志及登记表扫描)作为学分申请的支撑材料上传至教师发展平台。

3.经费核报材料

培训通知,报销凭证(电子发票还需填写电子发票承诺书),支付凭证等。

二、学分申请要求

登录教师发展中心平台,进入“学习空间”,点击“校外培训”的“学分申请”,上传学习材料及上述电子版文件申请相应培训学分。可根据学院《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理工应发〔2017〕75号)自行计算学分。

(登录账号为一卡通号,原始密码为123456)

(点击“学习空间”即可进入个人的学习空间)

点击“线下培训”中的“校外培训”,点击“学分申请”

三、经费核报要求

申请学分及相应票据经人发办审核后,于9月5日后,按照学院财务报账规范及经费核报规定,到财务办核报相关培训费用。

四、培训成果分享要求

根据学院《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理工应发〔2017〕75号),请参与课程培训的教师做好培训成果分享活动,并填写《培训安排表》(附件4)发至人发办张慧敏,张慧敏将配合做好成果分享的报名及学分认定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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