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通知〔2022〕2号
关于组织教职工签订赣南科技学院聘用合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转设为赣南科技学院教职工安置实施方案》(赣科院发〔2022〕3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教职工合同管理工作,特组织教职工签订赣南科技学院聘用合同。
一、签订对象
人员安置后与学校建立人事聘用关系的事业编、编制备案制教职工;与学校建立劳动/劳务合同关系的雇员制、人事派遣和返聘教职工。
二、聘用期限
1.事业编(转隶)人员:自2022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2.新纳入事业编/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自2022年4月8日至2028年4月7日(试用期一年);
3.雇员制人员:自2022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4.人事派遣人员:自从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5.返聘人员: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除返聘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合同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合同执行至退休之日止。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组织教职工本人在相应类别合同的乙方落款处签字并加按指纹(右手食指),2022年5月4日前收齐第一批次(事业编、编制备案制、雇员制人员)集中签订合同交回组织人事部。
2.人事派遣及返聘人员合同签订纳入第二批次,时间另行通知。
3.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教职工本人保管,剩余两份分别由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部门留存。
4.非本人或未经履行正式委托手续由他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教职工严肃认真对待合同签订工作,并请各单位加强管理、积极承担监督审核责任。
联系人:组织人事部 张超美 07978312630
附件:签订合同明细